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民法債編各論
Civil Code-kinds of Obligations 
開課學期
108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徐婉寧 
課號
LawILS7022 
課程識別碼
A41 M0180 
班次
 
學分
3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一1,2,3(8:10~11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萬2201。與大學部合開。
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35人 
Ceiba 課程網頁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82LawILS7022_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係以修完民法債編總論之同學為授課對象,藉著講授民法各種之債的重要規定,並佐以實例演習,以期同學對債編除了解法條內容外,能進一步地理解實務見解並加以活用。

本學期以以下契約為主:
1.買賣
2.租賃
3.承攬 

課程目標
本課程主要係解說民法債各的重要規定為主,除法條內容的講解外,亦會加強實例題的演練。演練過程中會給予同學發言的機會,以確認同學是否理解,並引導同學思考同時養成解決問題的實力。 
課程要求
必須修畢民總及債總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待補 
參考書目
林誠二《民法債編各論》上、中、下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5週
6/08  期末考  
第16週
6/15  檢討考卷 
第17週
6/22  自主學習 
第18週
6/29  自主學習